清凉江阜城段河道治理工程总体勘察设计招标公告
招标公告名称:清凉江阜城段河道治理工程总体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编号:M1300000782003406001A017192招标内容:
清凉江阜城段河道治理工程总体勘察设计招标公告
1. 招标条件
本招标项目清凉江阜城段河道治理工程总体勘察设计已由/以/批准建设,项目业主为阜城县水利局,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、地方资金,出资比例为中央投资50%、地方资金50%,招标人为 阜城县水利局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。
2.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2.1项目概况:本工程通过对清凉江阜城段进行清淤整治以增大该河段的排涝能力;清凉江阜城段治理工程分为南段和北段,其中南段起点为留驾井桥(桩号139+520),终点在塔头桥(桩号147+327);北段起点为刘林桥下游400米(桩号156+527),终点在清凉江阜城段末端(桩号165+866),主要为河道清淤疏浚;
2.2招标范围: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、初步设计;。
3. 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:
3.1.1资质要求: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下述资质:①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(岩土工程)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(河道整治)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;②具有乙级及以上咨信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咨询资质。
3.1.2其他要求: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“信用中国”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; 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,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,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,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,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;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;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。
3.1.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: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。
。
3.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4.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
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。给予经济补偿的,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:0
5.招标文件的获取
5.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2022-08-15 09:00至2022-08-19 17:30(北京时间,下同),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(http://www.zcbidding.com/portal/index)下载电子招标文件。
5.2 招标文件售价0元,售后不退。技术资料押金0元,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(不计利息)。
6. 投标文件的递交
6.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-09-05 14:30: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(http://www.zcbidding.com/portal/index)递交电子投标文件。
6.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,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。
7. 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“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”“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”“ 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”上发布。
8.联系方式
招标人:阜城县水利局
招标代理机构:河北岗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:/地址:/邮编:/
邮编:/联系人:尤股长
联系人:张经理电话:0318-4892610
电话:400-1369936传真:/
传真:/电子邮件:/
电子邮件:/网址:/
网址:/开户银行:/
开户银行:/账号:/
账号:/
清凉江阜城段河道治理工程总体勘察设计招标公告
1. 招标条件
本招标项目清凉江阜城段河道治理工程总体勘察设计已由/以/批准建设,项目业主为阜城县水利局,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、地方资金,出资比例为中央投资50%、地方资金50%,招标人为 阜城县水利局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。
2.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2.1项目概况:本工程通过对清凉江阜城段进行清淤整治以增大该河段的排涝能力;清凉江阜城段治理工程分为南段和北段,其中南段起点为留驾井桥(桩号139+520),终点在塔头桥(桩号147+327);北段起点为刘林桥下游400米(桩号156+527),终点在清凉江阜城段末端(桩号165+866),主要为河道清淤疏浚;
2.2招标范围: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、初步设计;。
3. 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:
3.1.1资质要求: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下述资质:①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(岩土工程)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(河道整治)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;②具有乙级及以上咨信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咨询资质。
3.1.2其他要求: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“信用中国”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; 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,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,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,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,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;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;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。
3.1.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: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。
。
3.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4.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
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。给予经济补偿的,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:0
5.招标文件的获取
5.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2022-08-15 09:00至2022-08-19 17:30(北京时间,下同),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(http://www.zcbidding.com/portal/index)下载电子招标文件。
5.2 招标文件售价0元,售后不退。技术资料押金0元,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(不计利息)。
6. 投标文件的递交
6.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-09-05 14:30: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(http://www.zcbidding.com/portal/index)递交电子投标文件。
6.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,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。
7. 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“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”“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”“ 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”上发布。
8.联系方式
招标人:阜城县水利局
招标代理机构:河北岗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:/地址:/邮编:/
邮编:/联系人:尤股长
联系人:张经理电话:0318-4892610
电话:400-1369936传真: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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